瑞安市登山运动协会

 找回密码
 注册

微信登录,快人一步

搜索
热搜: 活动 交友 discuz
查看: 1357|回复: 15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警车停在禁停区 血性网友为其贴上“人民罚单”---2011-04-15 09:24 新华网

[复制链接]

参加活动:0

组织活动:0

跳转到指定楼层
1#
发表于 2011-4-15 11:12:03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本帖最后由 司马 于 2011-4-15 11:19 编辑


停在禁停区内的警车,其挡风玻璃上贴了张“人民罚单”。图/红网网友


违规停放的警车


网友开出的“人民罚单”


警车收到网友开出的罚单

交警开罚单,大家见多了,但市民给警车开“罚单”,你见过么?
昨日,一篇名为“血性网友给警察开‘人民罚单’”的网帖备受关注。帖中图文并茂,称长沙梓园路口一警车停在路边,旁边就是禁止机动车停放的牌子。停放在禁停区内的民用车辆都被交警开出罚单,而这辆警车却安然无恙。发帖人遂给这辆警车贴了张手写版的“人民罚单”,其格式完全模仿交警罚单书写。
记者前往现场求证,周边居民证实,前几天确实有警车停在此处,不过没多久就开走,详情不清楚。针对此帖,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回复称,当时该车是因工作需要临时停靠。
本报记者王欢 文乃斐 长沙报道
http://news.cn.yahoo.com/ypen/20110415/310226.html?source=tbwwfc_news_1

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

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,没有帐号?注册

x

参加活动:0

组织活动:0

2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4-15 11:12:42 | 只看该作者
网帖:“血性网友给警察开‘人民罚单’”


4月13日,人人网一篇题为“血性网友给警察开‘人民罚单’”的帖子迅速蹿红。发帖人“范沙”自称是长沙一名普通市民,帖子介绍:4月13日,长沙梓园路口,在一块写有 “禁止任何机动车辆在黄色网状线内停放”牌子下面,停放着一辆警车。帖中说,“任何机动车辆应该包括警车,这辆车可能过于不打眼所以被交警同志忽略了”。于是,发帖人“代表人民的力量”给这辆警车开了一张“罚单”。
帖子里展示的“人民罚单”全部手写,格式等模仿正规交警罚单,落款处的地址写的是:长沙老口子交通监察大队,还盖了一枚红色圆珠笔画的“桃心公章”。

参加活动:0

组织活动:0

3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4-15 11:13:21 | 只看该作者
求证:事发附近店主称,确有警车停在此处

帖子发出后,很多网友留言大赞其创造力。而帖中内容是否属实呢?记者尝试多种方法联系发帖人,却一直未果。昨日下午,记者赶到帖子里所说的地点梓园路口,找到跟照片里的一模一样的地点,只是没发现这里停有警车。而距离不到10米远的地方,是某交警大队。
旁边一家店的女工作人员称,前天确实看到一辆警车停在这里,不过没多久就开走了。其他情况,她称不太清楚。
而记者苦苦寻找的这位网名“范沙”的热心市民,却始终没有再露面,附近店主,包括交通协管员也称没有注意到此人。

参加活动:0

组织活动:0

4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4-15 11:13:52 | 只看该作者
律师:执行紧急公务,可不受交通标线限制


就此事,记者咨询了秦希燕律师事务所,值班律师解释,警车,一般是指公安、法院、检察院等机关用于执行紧急职务的机动车辆。执行紧急公务的警车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,可以不受行驶路线、方向、速度和交通信号灯、交通标志标线的限制。但如果警车当时并未执行紧急公务而随意停放,也应属于交通违法行为。
湖南省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主任王学杰也表示,警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,有其特殊权力,除此以外,应该遵守交通规则,“警车还具有示范效应,应该带头遵守交通规则,更应该严于律己。”

参加活动:0

组织活动:0

5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4-15 11:14:15 | 只看该作者
回应:交警部门称因工作需要临时停靠

帖子发布后,引起了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领导高度重视,昨晚7时45分左右,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此帖作出回复:经过辖区大队认真予以核对、调查,帖中湘A9407警车系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芙蓉大队的路面巡逻警用车辆,当日该车正在执行巡逻任务,之所以临时将车停放在大队门口,是由于工作需要前来队部临时办理相关公务。
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表示,通过这次网友的监督,将进一步加强对警车的使用管理,并在全市交警系统严格强调“非执行任务时,警车不得享有任何道路使用优先权,如有违反,一律依法给予处罚。”
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谢谢广大网民的监督。并表示将以此为契机,进一步规范警车管理,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

参加活动:0

组织活动:0

6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4-15 11:14:34 | 只看该作者
网友观点

叫好者:“太给力了,警察违规和庶民同罪”……在各大论坛上,网友纷纷在帖子下方跟帖讨论此事,认为警车应该和普通车辆一样,遵守车辆停放的规定,交警单单不给警车开罚单,有包庇的意思在里面。
“警车违法,是知法犯法,我认为应该比普通车辆接受到更严格的处罚。”红网网友“虾米邓”在跟帖中感慨道,“如果看到这张罚单是交警开给警车的就好了,警车违规应该与庶民同罪!”
中立者:有网友质疑,发帖人的动机值得怀疑,“楼主肯定是乱停后被交警处罚了,借机来炒作此事。”还有网友认为,交警开罚单是一件严肃的事情,不应该被如此娱乐化。
同时,还有“技术跟帖”指出,这或许是交警执勤车,作为特种车,应该是可以停靠的。网友“绝地开花”认为,警车停在禁停处肯定是有原因的,“消防通道也禁止停车,消防车也不能停了吗。”

参加活动:0

组织活动:0

7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4-15 11:15:04 | 只看该作者
网帖摘选

平等,让城市更美好!


作为最热心的长沙市普通市民,我也开出了长沙市老口子交通监督大队第一张罚单!
看着梓园路口这打眼的禁停标志,我寻思了一下,任何机动车辆应该包括警车吧!
各位仔细瞧瞧这根根分明的黄线和红蓝搭配的大叉,被压在车下的路面有木有很委屈呢!有木有!!!!
看着梓园路一路绿色飞扬的被罚车辆,这辆车可能过于不打眼所以被交警同志忽略了,没关系,我来帮帮忙,开张人民罚单吧!交警力量是不够的,人民的力量是无穷的!!!!!!
瞧瞧!这仗势!这一抹淡定的浅绿色!这公正严肃的黑字与象征着热血沸腾的爱心公章!!!很专业吧!有木有!!!哦!对了,还有这潦草的罚单专用字体!
勇敢的我有模有样地将罚单神圣地赋予给了此辆白色小型客车,试图通过随手拍照解救人们日趋羸弱的义正词严!有木有啊!!!
我不为创收,只为一腔堂堂正气!
我渐渐远走,依旧火眼金睛炯炯!
希望这类警车也能诚恳自觉地接受热心市民的监督!平等,让城市更美好!!!各位!!!干不干!!!!有木有!!!!!!
欢迎各路热心人士加入老口子交通监督大队来!此队可随意任意以及肆意被代表!欢迎欢迎!

参加活动:0

组织活动:0

8#
发表于 2011-4-15 11:39:52 | 只看该作者
太给力,浮云成了神马。!

参加活动:0

组织活动:0

9#
发表于 2011-4-15 11:41:28 | 只看该作者
本帖最后由 老大哥 于 2011-4-15 17:40 编辑

太给力,浮云成了神马。

顶啊!

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

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,没有帐号?注册

x

参加活动:0

组织活动:0

10#
发表于 2011-4-15 16:20:06 | 只看该作者
好样的,多来几张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瑞安市登山运动协会 ( 浙ICP备12020603号-1 )|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|小黑屋|手机版|Archiver| 瑞安市登山运动协会 ( 公安部备案33038102332051 )  

GMT+8, 2025-1-24 03:39 , Processed in 0.075602 second(s), 43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2

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