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举办第一届“秀美高楼”摄影大赛的 通 知 为纪念建党91周年和寨寮溪风景名胜区设立20周年,展现高楼镇近年来建设成就、人文和自然景观,宣传高楼传统地方文化,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,特举办第一届秀美高楼摄影大赛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大赛主题 全面征集以高楼镇境内的山水风光、名胜古迹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为主题的人文和自然景观摄影作品。 二、参赛对象 全国各地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。 三、参赛要求 1、作品必须为个人原创,严禁盗用他人作品或从网上下载冒顶。如发现违规现象,将取消该参赛者参赛资格,如已领走奖项者,主办方有权追回原奖项。建议作者保留作品原始数据文件,以备调用核实。 2、参赛作品彩色、黑白均可,数量不限,但必须取材于高楼镇境内;组照限4-8幅,勿装裱。冲洗出的纸质摄影作品统一要求10寸;电子摄影作品要求使用高清晰度的数码相机并以最高精度拍摄,TIFF格式不小于30M、JPG格式不小于2M以便制作放大。参赛作品不允许附加任何边框、水印、LOGO等修饰。摄影作品不得改变照片原有的影像。 3、提交作品时附带作者简单的创意说明(摄影随笔,字数限200字以内),并务请参赛作者注明自己作品题目、作者姓名、通讯地址、邮编和联系电话等。冲洗出的摄影作品请寄至:瑞安市文化馆郑建俊收,邮编325200;电子作品请发送至电子邮箱376530690@qq.com。 4、大赛不收参赛费、不退稿,等级奖不可兼得。获奖作品将收录于大赛获奖作品集,如需巡回展出,并在相关网站和部分媒体登载,不另付稿酬。 5、参赛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、肖像权、制作权等法律责任,均由作者本人负责。 6、所有参赛作品恕不退稿。 四、来稿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12年6月30日止,来稿请注明“第一届秀美高楼摄影大赛参赛作品”字样。 五、著作权归属问题 主办方可将获奖参赛作品用于展览、画册、报刊、杂志、网络、电视等非商业行为的宣传,不再另付稿酬(据实署名)。主办单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,对本次大赛享有最终解释权,向本次大赛投稿即被认为同意本通知所确定的参赛细则。 六、评奖 组委会将邀请省市摄影家协会会员、有关媒体摄影记者等组成评委进行评奖,绝对保证评奖的公平公正。获奖情况将通过短信平台、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作者。 七、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,奖金4000元,并颁发荣誉证书; 二等奖3名,奖金各2000元,并颁发荣誉证书; 三等奖5名,奖金各1000元,并颁发荣誉证书。 优秀奖30名,奖金各200元,并颁发荣誉证书。 高楼镇人民政府 瑞安市摄影家协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
备注:本大赛正式公告将于近期刊登在《瑞安日报》上; 如有疑问,请致电高楼镇综合文化站咨询,电话号码:0577-65996037 |